华龙com—新重庆客户端讯最近几天,重庆市财政局修订颁布了《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重点调整优化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保障水平和绩效管理
《管理办法》扩大了补贴保险的范围对纳入中央财政补贴保险的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农产品,结合我市实际,将小麦,大豆和主要农作物的种子生产,以及水稻,玉米,马铃薯的全成本补充保险纳入补贴范围
《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调整一刀切补贴政策,对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中央补贴保险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适度提高市级财政补贴比例
一方面,降低区县承担保费的比例对国家乡村振兴扶持县开展的种植保险,本级缴费比例由10%降至5%,降低全能养殖保险区县承担的保费比例其中,国家乡村振兴扶持县和生猪调出大县承担保费比例由15%降至5%,其他区县由15%降至10%
另一方面,降低农民自付保费的比例降低综合种植保险农民自付保费比例其中,国家乡村振兴支持县和产粮大县农民自缴保费比例由25%降至15%,其他区县农民自缴保费比例由25%降至20%,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开展的养殖保险,农民自付保费比例也降低了5个百分点,此外,对参加农业保险的贫困户和监测户,农民自付保费比例再降低5个百分点
行政措施也提高了风险保护水平提高奶牛养殖生产成本保险水平,将奶牛养殖生产成本单位保险金额由1万元/头提高到1.5万元/头
此外,《管理办法》还在完善保险保障措施,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承保机构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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