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提高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管理水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近几天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并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全省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名称及认定标准,按照本《认定标准》执行。
各统筹地区在评审标准发布前已通过慢性病门诊病人评审的,继续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新增人员应按此《认定标准》认定,享受当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认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各统筹地区如需新增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应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备案,由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制定相应病种的评审标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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