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25日发布信息,梳理厦门新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包括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
厦门市房地产协会梳理出8条新调整的调控措施:
一是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由最长9个月延长至最长1年,适当减轻企业资金支付压力,
二是在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预售许可项目形象进度要求,支持企业加快建设和销售,
三是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置换一半应由商业银行担保留存的预售监管资金,支持企业盘活资金,
四是厦门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
第五,支持就业人员的自住需求,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在厦门就业半年以上无房且非本市户籍的家庭和个人,可在厦门岛外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六是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厦门户籍家庭,可在本市购买第三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七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的先垫付后报销的方式,逐步优化为从公积金中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八是支持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在厦门本岛购买1套自住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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