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资讯网
工商银行
河北省省本级中小微企业缓缴三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发布时间:2022-08-26 15:31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0713   
分享至: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发布《关于省级中小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分期缓缴的通知》,明确提出从7月起,省级中小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缓缴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缴纳2022年7月份到期费用的企业,可从8月份起缓缴,缓缴月份可延期一个月,也可申请退还7月份到期费用,缓缴7月份到期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学会,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延期缴费期间,享受被保险人待遇省级中小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企业参保人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员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正常划拨

保护相关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缓缴期内,省级中小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代扣代缴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疗保险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离职,申请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的,由企业补足职工医保单位的延期缴费企业注销的,延期付款应当在注销前支付企业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最迟在2023年6月份支付到位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苏小糖
  中国教育资讯网 |网站地图 |  服务合作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http://www.campedu.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 未经中国教育资讯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